我为群众办实事|六万救助金 浓浓检察情
2022-05-16 15:15:4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李艳菊 | 作者:张芬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2545

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5月16日讯】近日,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曾建军、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厚功等一行陆续前往3位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,为他们送去共计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。

“这件事终于了结了,有了救助款,就可以减轻看病的经济负担了,特别感谢你们!”5月6日,曾建军一行人来到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冯某彩家为其送上1.7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,坐在轮椅上的冯某彩努力向检察官表达了感谢。

冯某彩之子胡某雄2002年9月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,肇事方负事故全部责任,赔偿款却一直没到位。冯某彩悲伤成疾,后瘫痪在床,生活无法自理。永兴县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了解到其情况后,帮助申请了低保和国家司法救助金,进一步保障了她的正常生活,为她孱弱的身心注入司法温暖。

“感谢你们这么用心,不但耐心为我释法说理,还为我解决了实际困难,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。”5月7日,救助申请人刘某喜对前来发放救助金的检察干警感谢道。

2021年2月,刘某喜的头部、手部、腹部等多处部位被王某亮砍伤,经救治痊愈后被鉴定丧失部分劳动能力。王某亮虽被判刑,但未对刘某喜进行任何赔偿。而且,刘某喜觉得自己损失较大,认为对王某亮的判决太轻,多次上访要求重判王某亮。检察官一方面耐心地为刘某喜释理说法,一方面对其因案致残,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,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最终为其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.3万元。

“司法救助绝不只是简单发放救助款,更重要的是人文关怀。你们要尽快帮助她修复心理创伤,化解心理障碍,帮助孩子化解厌学情绪,重拾生活信心。”5月7日,曾建军一行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唐某家中,叮嘱其家人要好好给孩子治疗,早日帮助孩子回到健康成长道路。

2021年,唐某未满10周岁的女儿因遭受不法侵害,身心都受到严重的创伤,因家庭困难无法得到有效治疗。永兴县检察院得知该线索后,第一时间开展前期调查,了解到唐某妻子在女儿2岁时离家出走,家中还有年长的母亲,全家经济来源主要靠唐某在外务工维持,其经济能力难以承担高昂的心理咨询治疗费用。被告人虽被判刑,却未给予任何赔偿。最终,通过县检察院积极争取,经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,为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。

唐某拿着救助金感激地回道:“请检察官放心,这个钱我们不会乱花,一定会把孩子培养好,谢谢你们,你们是好人会有好报!”

司法救助是“一头牵着老百姓的疾苦,一头系着司法关爱”的民生工程。自今年开展政法系统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以来,永兴县检察院本着“应救尽救、应救即救”原则,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,切实履行司法救助职责,用心纾解群众困难,传递司法温度,2022年共救助6名案件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,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万元,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关怀。

责编:李艳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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